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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的遥想

发布时间: 2019-06-12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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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一步的遥想】

磐石身沉千斤,却无力延移一步;雨点直坠星空,可也不能身穿巨石;江河辽阔,最终也不能容纳四海。其实,这一切没有千里之遥,仅有寸步之距。然而,这一切这一小步却又包括了多少遥想,又需多大力量。

猛虎狂驰原野,却会抑郁与牢笼;梅花傲开了寒冬,却永不见春日高山流水;鱼儿遨游与大海,可也见路而泣。它们曾不想芬芳于四季,奔腾于天地吗?然而,一步的遥想却远在千里之外。内心的焰火也只能在这条只属于自己的道路上熊熊燃烧。

天堂在眼前,深渊在脚下。越不过深渊的鹿最终也只能远远的观望远山的青草。有人说:“花被崇拜的时候变成了果实”。而现在这一切只是枉然。当自己踏上通向极端的道路时,追忆过去的安逸与快乐已是徒劳的了。一步的遥想,此刻正在进入遥想的迷雾,深不知脚下已无路。孤寂和忧郁带来飘渺的虚境。

遥想有路,有力量才可以成为现实,有力量才能力挽狂澜。安逸与自由是虎的追求,二者之间唯有一步,短暂的欢乐之后,相伴的是生与死的选择。在笼中,在自然中当时的遥想,和一步的迈进,现在却化为无尽的懊悔与流泪的根源。

优鹰仰望天鹰的身影。拍翅奋起当遨游天宇时,向上仰望时仍有天鹰在雷电中穿行,显示天空王者的力量。然而,一步的距离将会经受的是雷电的恐惧和生死的较量。已得遥想,此刻要用勇气和实力,胆识和追求来实现的。

一步的遥想需要力量,力量源于追求和向往。一束可以在天空中绽放出艳丽光彩的烟花,只在于对天空的追求。在美丽绽放的瞬间消失在天际。一步遥想的实现,在于竭尽全力的一搏。

一步之遥,不必浩瀚星空那般的遥远,虽有寸步之遥却有登天之难,它需要力量,需要无限的追求,需要放手一搏的非凡胆识,然而这一切都要从实际出发,着眼于脚下,放足于天边。

一步的遥想正在追求,遥想在天边,一步在脚下。青竹不惧风雨,却无法离开大地,江流入海却不见容纳四海。

一步的遥想换做梦幻的泡影,遗憾终生或是成就自己。这一切就在于力量。

【篇二:一步的遥想】

昨夜,忽地做了一个亘长的梦,梦见自己回到了赤壁。是的,就是那个千年前被熊熊战火点燃的地方,它血红的天空曾点燃我心中的火焰,它的铁蹄铮铮曾激起我心中的信念。在这个地方,我幻想自己是一个横刀立马、义薄云天的七尺男儿,或是一个羽扇纶巾,白袍覆身的谋士,或是……总之,这个地方给予过我无尽的幻想,激起过我心中追梦的信念。

远眺江东,我仿佛望见了千年前你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身影,竟是如此从容,如此优雅。

许多人对你痛恨不已,我以前亦是如此,在《三国》中,你心胸狭窄,阴险狡诈,在罗贯中笔下,你似乎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人,永远是诸葛亮手下的败将,永远为后人所不齿。但是当我了解真正的三国史实,查阅过历史文献后,我才发觉,我错了,你被我误解了。

你,真正的周瑜周公瑾,文韬武略,重情重义,而且心胸广阔,精通音律,是绝对的旷世之才。年仅28岁时你就成为大都督,孙策死后你全力辅助孙权,可谓为东吴鞠躬尽瘁。然而你面对众人的质疑和冷言冷语,你又以自己的耐心和谦虚来赢得他们的认同,到最后,连原来十分不服你的老将程普也不得不叹服:“公瑾如美酒,越酣越让人甜美。”能让一个历尽江东三代,自视甚高的老将发出这样的赞叹,可见你的才能、人格绝对是为众人所肯定的。而且,江东一直有句老话,“曲有误,周郎顾。”即使是喝醉了的你,仍然能分辨出音律的对错。如此一个旷世之才,怎么可能是一个斤斤计较、心胸狭窄的人呢!然而在罗贯中的笔下,你却成为了一个自私自利,阴险狡诈的角色,可恨!可悲!可耻啊!

梦中,我踏遍赤壁的土地,只为寻找你昔日的足迹;对月高歌,只为唱尽对你的思念。轻抚石壁,仿佛有你留下的剑痕;面对滔滔大海,竭力叫喊,却得不到你的回答。是的,这是说不尽的愁,道不尽的惆怅,是我对你无尽的情意啊!周郎,在九泉之下,你是否会为后人对你的曲解而叹息?你是否会因人们读不懂你而默默流泪?不,不会的,心胸广阔的你怎么会与平常人一般见识呢?用自己的才能去回击质疑才是你一向的风格。我是如此努力地想去读懂你,即使你的身影是如此的遥远,但我仍是那样努力地去追赶。是的,即使无力也要追赶下去,只因我对你说不尽,道不完的情。

终有一天,被误解的你会沉冤得雪,人们终会认识到你其实是一个年少有为,文武双全的少年都督,而不是罗贯中笔下的阴险小人。在这你曾奋战过的赤壁下,我深深地为你祈福,不知九泉之下的你是否感受到我的心意呢?

梦醒,思念你而流的泪珠挂满脸庞,轻轻滑落,心里仍是怀着无尽的惆怅,来不及擦掉泪水,起身,提笔,只想为你题诗一首:

远眺江东不见君,梦回赤壁忆公瑾。

火烧赤壁斗曹贼,天下何人不识君!

【篇三:一步的遥想】

他——是华山陡崖上一棵孤傲的雪松,只有横绝天际的苍鹰才可抵达他的高度。

他——是隐藏在遥远高原上的青海湖,只有蓝过千古锦缎似的蓝天才可拥他入怀。

在鸿门宴上,他有着面对胜与败的洒脱;在乌江边,他又有着面对生与死的洒脱。中华大地正因为有他的存大,才变得如此辉煌。

面对爱人虞姬,他连眉也不皱一下,一把火烧了阿房宫,不管后世如何评价他,是骂名还是什么,他全然不顾,只是希望自己爱人的病能够痊愈。

面对鸿门宴上近在直咫尺的刘邦,他连眉也不皱一下,一挥手放了他。不管日后刘邦能对他产生多么大的冲击,甚至动摇他“西楚霸王”的宝座,他还是全然不顾。

他确实是个英雄!

不管对自己的爱人还是刘邦,他所表现的是一个英雄所具有的气概。敢爱敢恨,做事毫不顾及后果,甚至对他的生命造成危险也毫不在意,只要自己愿意,什么事都敢做。有人说,他在鸿门宴上入过刘邦,是妇人之仁,注定他成不了大业。我想说的是,这恰好是他与刘邦相争的弱点,也是唯一弱点,那就——是他是一个英雄!正是这一点,才使他不屑于在鸿门宴上以卑劣的技俩杀死刘邦,他要做的是,在两军军士面前,在旗鼓呐喊声中,予与对手一击。

这就是英雄本色!在当今纸迷金贵,物质至上的社会,真爱是一种奢侈品,有谁能够真正的把他当回事,又有谁能为了真爱而牺牲利誉。在当今激烈的竞争中,有谁能够从不把对手放在眼里,又有谁如此从容地放过对手。然而,他做到,在那名利追逐激烈,适得生存,肉弱食强的时代,他做到了!

在巨鹿之战后,他没有信守诺言,不杀降兵,在一夜之间,三十万秦军惨遭活埋,只留下两个秦将。对此,人们高呼:“残暴,必定要注定你的失败!”

在一次行军中,他来到兵营里检查,发现一名士兵受伤不愈,他哭了,他动情地哭了,面对与他出生入死的兄弟受伤得不到治愈,他伤心地哭了。对此,人们无语,眼睛里充满着不解。

作为一个英雄,他思怨分明,在小节上毫不计较。对于曾经残杀过兄弟兵的人,他毫不手软,哪怕自己已许下承诺,哪怕要背负残暴、言而无信的骂名,他也毫不再乎。对于自己的子弟兵,他又是如此的爱护有佳,即使放下将军的面子,在三军面前痛哭。

一个英雄,就是如此爱憎分明!爱,爱得轰轰烈烈,恨,恨得坦坦荡荡。现在商场尔虞我诈、互不信任已不再新鲜,如此能在下属面前推心置腹,关爱有佳又有几人?如今商场风云变化莫测,能够果断做出决择,做事毫不手软又有几个呢?又是他,又是他做到了!

当他面对汉军的重重包围,四面楚歌时,他又是如此沉着、沉静。披上铁甲,戴上金盔,骑上宝骓,一切显得如此从容。带上二十八子弟兵,在数十万汉军中横冲直撞,直取二位汉将首级,三胜汉军,最后到达乌江口,二十八子弟兵竟无伤亡一个。奇迹!真是个奇迹!

面对乌江亭长的苦苦哀求,他把头一转,再次冲入汉军中。既然失败已成定局,再战,再东山再起,又有什么用呢?况且,他已用事实证明:失败不是他的错,是天要亡他!在死前,他仍不忘回报他人,对汉军将领说:“你曾帮助过我,现在把我的头拿去向刘邦领赏吧。”说完,就自刎。

一切故事都已经结束,我仿佛听见一曲歌在我耳边响起:

力拔山兮气盖世!

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

虞姬虞姬奈若何!

……

【篇四:一步的遥想】

景阳冈下,三碗不过。大汉虎背熊腰,信步走入酒店,酒保赶忙上来搭话。把你们这里最好的酒拿来"大汉发话。酒保答道,“客官,您没看到外面的“三碗不过冈”的大字吗?这儿最好的酒也是最烈的酒,看您样子,若吃了酒便在小店暂且住下吧!”大汉怒道,“快拿酒!”转眼已吃了十多碗酒,大汉顾不得酒保劝阻,早走出了酒店。于景阳冈上小憩,大汉忽听到虎啸,从林子之中窜出一只吊睛白额虎。大汉大叫一声,“苦也!”执手中木杖,望得准了,一个腾空,倏地把木杖从空中劈下。那大虫猛一鱼跃,早跳开三尺之外。大汉用力过猛,折了木杖,一时借着酒兴,顿觉全身力量充沛。大虫瞅得贴切,一个猛扑,大汉一转身,跳到大虫背后,扑其背,按其身,抡起拳头来,一阵狂打,打得大虫命魂归西——打虎英雄。

倏地一刀横出,刀光一闪,早将潘氏女子了结性命,吓得王婆哆哆嗦嗦,双腿酥软,语无伦次,大汉杀红了眼,在酒楼之上便将嫂子头颅掷与西门庆,地头蛇怎敌武家老二?大汉杀了西门庆,祭拜大哥亡魂——为兄报仇。

那大汉手执一“花雕”酒瓶,猛地一脚踹出,早踢得蒋门神痛苦倒地,呻吟哭嚎。大汉夺回了施恩的快活林——匡扶正义。

血溅鸳鸯楼,大汉后投梁山,坐第十四把交椅,任步军副都统。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此乃行者武松也。

后武松随宋江被招安,征王庆,攻田虎,战功赫赫,怎奈武松于擒方腊之役损一臂后出家为僧。宋朝日渐腐败,金兵南攻,老幼妇孺避于行者庙中,武松杀百敌后殁。武松英雄一世,却历经坎坷,断臂出家,确是悲事。天妒英才!

金庸笔下,乔峰也算个悲情英雄吧,怎不叫人感叹英雄命短,正义难存?《水浒传》中,施耐庵赋予了武松正义,勇猛。到头来的正义,也难逃消亡之结局。武大已亡,武二无后!那西门庆却是香火永续,旁支尽出!正义的都已经绝种了,龌龊之物却已滋生。怎不叫人一声长叹?社会在发展,江山代有才人出,英雄现。地痞流氓仿佛多了些!闭紧了嘴巴,他人的好与坏,全不评论!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管自己事。非常可笑,明明是龌龊不齿,人人却可以若无其事,事不关己,真是优点!路上飞贼,就算受害者穷嘶竭尽,人人冷眼相观,仿若看一场百米冲刺。可惜少了刘翔,少了格林,无聊之至。多了一个赛跑的人,也遭到众人的异样目光,叫此人怎么“横眉冷对千夫指”?世人多聪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自古邪不胜正的道理也不知是不是能够横行一世。正邪,早已混淆难分,便是孔子再世,苏格拉底重生,也难消此殊荣再辨正邪。

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山河如虎。——辛弃疾如是说。

想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苏轼如是说。

想当年,武松打虎除霸。——某人如是说。

【篇五:一步的遥想】

再一次走进岳麓书院,映入眼帘的是那些参天的古木,密密麻麻的叶子遮住了七月的骄阳。数百年来,不管外面如何变化,它们都将自己的绿意与阴凉送给一批又一批的学子。

正堂内是历代名人留下的字迹,展示着一段段辉煌的历史,游客们发出一阵阵唏嘘与慨叹,而我的心却不由自主地泛起一阵悲哀与沉重。这种悲哀与沉重是母亲传染给我的。

去年暑假,母亲也曾带我游览过这千年学府。当母亲的手抚摸着大堂内的碑刻时,她的眼里满是泪水。她的曾祖也曾在这里求学,但母亲的曾祖带给家族的不是荣耀与福祉,而是近半个世纪的苦难与耻辱。

母亲的曾祖天资聪颖,幸运地考到了岳麓书院。在当时,这是一个家族多大的荣耀啊!他每年的学费是整整一船谷子,用好几天时间从资江辗转运到湘江。那是一个有二十几口人的大家族每年辛苦劳作后所有的积余。那船承载着家人对他的期望。他终于在长沙衙门内谋到了一份文书的差事。

当他带着衣锦还乡的喜悦回家娶完亲再回到衙门时,别人已经取代了他。灰头土脸的他只好回到家乡办起了私塾,然而私塾也办得不顺利,他把内心的不满发泄到学生身上,常常责打学生,后来私塾竟也办不下去了。周围人的嘲讽、父母亲人的失望与责怪,一切像冰雹一样向他砸过来。族人恼怒他一事无成,先前令家人骄傲的高等学府的学子,一下子成了家庭的累赘。当乡邻都沉浸在新年的喜悦中时,他给家人留下了冰冷的尸体,给不到两岁的儿子——我母亲的祖父,一个破败的家。

母亲曾祖的自杀,破灭了这个家庭最后的希望。当他们在茶余饭后反反复复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他们已离岳麓书院越来越远。恶劣的生存环境,加上世道的艰难,更因为读书的惨败,使得他们血本无归。于是,他们把过错归结于读书,百无一用是书生啊!

当历史的车轮向前,当读书成为每一个人生命的必需品,母亲曾祖的后代们才有机会来反思这个家族的历史,反思这个家族的苦难与失败。去年暑假,母亲曾这样对我感慨:“孩子,读书人必须具有胸怀万民之心,回报社会之志。我们的祖先就是缺少这样的胸怀和抱负啊!”

望着眼前的书院,我依稀还可以听到千百年前的读书声。但岳麓书院是无法记住也是不愿记住这样一个懦弱而又失败的学子的。然而对于一个家庭而言,这样沉重的记忆是无法抹去的。我长长叹息一声,今天我们读书,已不再是少数人的幸运,也少有人背负着光宗耀祖、出人头地的沉重包袱,我们明白读书的更高境界是探寻真理,为人类谋福祉,我们明白一个真正的读书人应该是胸怀天下的。但是,且不说一百来年前的中国,在经济飞速腾飞的今天,又有几个家庭能有这样的心态来送孩子上学?我们今日的读书人又有几个拥有这样的心态?

我徜徉在岳麓书院那些苍翠了百年的老树下,它们在告诉我,当我们用自己的生命萌庇别人时,我们也给了自己生命的活力。埋葬在母亲老家的祖先,躺在地下的他,是否明白,如果他胸怀能广阔些,他的世界就大了很多。

在岳麓书院的古树下,我再次凝望名人的墨迹。历史记住的永远是强者,而强者总是胸怀天下的。

【篇六:一步的遥想】

想象一下三月时的村庄,那傍晚五点钟因细雨而湿润的屋顶,那青砖烟囱正腾起的青烟;想象一下三月时的村庄,柳枝也未抽芽,只有光秃秃的枝丫在微风中蓦然垂立,鸽子们躲进笼里,扇动翅膀的空隙里发出阵阵低鸣。

我爱畅想其中的意境,多美好呀,尤其是我钟爱的鸽子。当我兴冲冲地跑去告诉外公我的新发现时,他总笑笑,不甚言语,复垂了眸去打他的算盘:“二十对鸽子,年底能产七窝,要是能活下大半的话,那卖的钱也是不少的!咦,不对,小鸽子四月大也会下蛋了,一窝,两窝……不算了不算了!”外公总是愈算愈糊涂,却也愈算愈高兴,他望着那些围绕在他身边埋首啄食的鸽子,便喜上眉头,踱着步,背着手,宛若一个国王在巡视他的土地,高大而威武,气定而神闲,同时他又像一个正在挑选婚纱的新娘,仔细认真,而又温柔满满。

可惜这鸽不那么的可爱,永远是那么的脏,灰褐的翅羽上沾满泥点,腿脚粗短,爪上布满粗糙的褶皱,与电影里那些白若雪的鸽子简直是大相径庭。它们的作为也是那么不可爱,看见我的脚便要上前啄上几口,起飞时那纷飞的羽毛真可谓是“鸽毛大雪”,每次都弄得我蓬头垢面,好不气恼。可外公总是那么的喜爱,每见黄昏鸽群归家,他总要拿上一杆破旗在屋顶使劲晃动,生怕那鸽找不到家,灰尘飞扬,旗声荡漾,鸽群闻声而归,在他头顶的高空盘旋,翅膀振动,发出有节奏的“唰唰”声。

外公每次与别人谈论他的鸽子时,神情便极是昂扬,像是一个必胜的将军,说到兴奋处,还要眼睛亮亮的回头征求我的意见:“是吧,雪?”我无奈点头。抬眸,他仍神采飞扬,眼睛依旧璀璨如星,在他的眼睛中,那飞舞的鸽群是未来,是希望。

一群鸽飞舞,几场鸽新生,岁月便从我们的生命中截去了一大截。突如其来的一场大病,外公再也不是记忆中那个健步如飞、喜爱谈笑风生的老人了。他已老去,双鬓如雪,第一根白丝出现,是在何时?是一群鸽飞舞之时,还是一群鸽落下之时?我不知。

临终,他摸出一个纸包,包中,是钱,是几年来他卖鸽的钱。“雪,好好学,争取做咱们家第一个大学生。”他笑,语气已极是虚弱。眼泪,顿时流下。终于,他的眼中,再无那飞舞的鸽群。

一晃几年过去。那日,在街口,看到一家赛鸽,鸽子一只比一只精神健壮。若他看到,恐又痴迷了吧?我笑,却尝到眼泪咸涩的味道。我不再遥想三月,因为我知道它已永远镌刻在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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